
关于开展2018年 “保护母亲河•建设美丽新伊春”主题活动的通知
各县(市)、区、局团委、绿化办: 为组织动员全市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美丽伊春建设, 团市委、市绿化办决定在全市开展“保护母亲河•建设美丽新伊春”主题活动,以开展植绿护绿行动、培育生态环保队伍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为重点,不断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 一、活动时间 2018年4月—12月 二、活动主题 保护母亲河•建设美丽新伊春 三、主要内容 (一)开展植绿护绿行动。各地团组织和绿化办要抓住春季植树造林有利时机,集中组织开展区域性植树造林活动。共青团组织动员青少年种植一批“学生林”、“成长林”、“励志林”等青年林;绿化办组织动员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驻军部队以及社会适龄公民栽植“警民林”、“环保林”、“感恩林”等纪念林。同时,各地结合地域特点,在社区、校园、街道两旁、河流岸边等处开展植树、种草、栽花等植绿护绿活动。 (二)培育生态环保队伍。重点依托机关、学校、企业、社会公益组织建立一批生态环保社团、植绿护绿小分队、生态监护队等青少年环保队伍,壮大青少年生态环保力量。借助各地志愿服务队、青年文明号集体等组织力量,加快培育以区域为单元的生态环保联盟,推进资源和人力有效整合,推动本地生态环保活动开展。 (三)倡导绿色健康生活。广泛开展光盘行动、低碳出行、清洁家园、垃圾分类、节能减排、修旧利废等生态环保主题实践活动和团队日活动,帮助青少年从身边小事做起、从自身做起,逐步养成节约、环保、低碳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。要注重运用手机微信、微博等新媒体手段,积极开展节约意识、环保意识、生态意识等宣传教育活动,倡导合理消费、节约环保、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。 (四)制作生态文化“微”作品。要结合社会需求、消费模式、低碳时尚等因素,探索更多面向普通社会公众的“微公益”项目。要树立“微思维”,积极运用微博、微信、网络等新媒体工具和文化艺术手段,联合专业机构制作生态环保公益微电影、微视频、广告和歌曲等,促进青少年生态环保活动体现信息化,富有时代感。 四、工作要求 (一)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各地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领导,明确任务,层层分解,责任到人,全力抓好工作落实。活动结束后,各地团委和绿化办要及时将活动信息、图片或视频资料等分别报送至上级各自部门,作为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。 (二)密切合作,共同推进。各地团委与绿化办要进一步加强联系,密切配合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共同推进主题活动顺利开展。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动员和舆论宣传优势,做好活动设计和人员组织工作;绿化办要做好地块和苗木协调工作,并提供植树技术指导,保证苗木的成活率。 (三)注重宣传,形成氛围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合作,用好微信、QQ群、微博等新媒体,充分借助主流媒体的品牌影响力和专业性优势,积极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发布活动信息,普及生态知识,宣传生态文明理念,努力营造人人行动、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。 请各地团委与绿化办5月15日前,将春季植树活动信息和图片分别报送上级各自部门。 团市委联系人:赵国庆、姜鑫龙 联系电话:3879801 邮 箱:yctswqgb@163.com 市绿化办联系人:吕岩松 联系电话:3878751 邮 箱:ycslhb@163.com
共青团伊春市委员会 伊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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